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安徽鹽業銀華投資有限公司擬對徽鹽·湖公館項目一期人工挖孔樁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比選,現將有關比選情況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項目為六安徽鹽•湖公館項目一期基礎(樁基)工程,坐落于六安光明東路與新河西路交口西南角,占地面積約474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16.3萬平方米。其中一期人工挖孔樁為3棟33層高層,建筑面積約64444.79平方米。本工程基礎采用人工挖孔擴底灌注樁,具體參數詳見樁基施工圖紙。
二、比選內容
本次比選內容:六安徽鹽·湖公館項目一期樁基工程施工,包括空頭土方、成孔、護壁制作、樁鋼筋綁扎、鋼筋籠吊裝及砼澆筑、項目場內土方運輸費以及入巖增加費、鑿樁頭、安全文明、專家論證、資料收集、驗收、3%總包配合費以及利潤、管理費、稅金等所有費用。
三、參選單位資格要求:
1.參選單位主項資質為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企業業績:企業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接過類似項目工程質量合格;(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提供復印件,原件備查。下同)
4.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在參選單位注冊),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無在建工程;近三年內(2010年1月1日至今)有一個類似合同總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業績。提供參選時往前追溯一年的參選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和繳納明細。
四、補充說明
1.本次采用資格初審方式,即先行報名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后確定參選單位,再給參選單位發工程量清單、圖紙和詢價函等資料,參選單位根據資料參與報價等;(招選單位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參選單位)
2.施工工期要求:資格初審后,給予明確。
3.參選單位必須承諾:未經招選單位許可,不得將項目轉包或分包給其他單位,一經發現將立即終止合同,并賠償由此造成招選單位的一切經濟損失。
4.成交原則:我公司將組成比選小組,在滿足工程采購需求與圖紙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由比選小組根據參選單位提供的的報價、施工期限、質量標準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合作單位。
5.參選單位報價一經認可,即為簽約的合同價。一經做出報價,有效期內不可撤回。
6.參選人應根據詢價函中各項要求編制報價函,一切降低本詢價函要求的報價函均視為無效報價文件。
7.與參選單位擬簽訂的合同主要條款
7.1 招選人與合作單位應根據本詢價函的規定,簽訂正式合同。
7.2 合同價款:報價人所列的分類項目綜合單價,結算時價格不予調整。
7.3 付款方式:由參選單位自報(作為本次是否中選條件之一)。
7.4 結算方式:工程變更按報價人提供的報價函進行調整,其他材料、人工均不作調整。
8.中選方施工用水、電按實際使用計量,費用由中選方承擔。
9.樁基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9.1 中選方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應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質量檢測標準,材料設備使用前需向招選單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廠合格證、出廠檢測報告及進場復試報告等資料。
9.2 中選方必須保證所有樁基施工質量合格,如有不滿足設計要求的樁基,由中選方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無償返工處理。
9.3 質保期自樁基驗收合格之日算起,質保期限內,有質量問題,報價方必須免費處理。
9.4 報價人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售后服務承諾。
五、報名時間和報名資料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1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時間);
2.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①單位介紹信或法人委托書;
②被授權人身份證明;
③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④擬派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業績證明材料、社保證明和繳納明細等;
⑤企業類似項目業績證明材料。
以上資料裝訂成冊,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招選單位可根據報名材料選擇比選入圍單位,對未入選單位不作解釋。(報名時,需現場提供原件查驗)
六、聯系方式
招選單位:安徽鹽業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區勝利路1366號安徽鹽業大廈16樓(成本合約部)
聯 系 人:徐工
電 話:0551-65283496、18955151507
傳 真:0551-65283137
E-mail:307501220@qq.com
安徽鹽業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