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安徽鹽業銀華投資有限公司擬對徽鹽.湖公館售樓部及廣告牌亮化設計與施工進行公開詢價活動,現將有關詢價情況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項目為六安徽鹽•湖公館售樓部及廣告牌亮化工程,坐落于六安光明東路與新河西路交口西南角,售樓部為2層,每層建筑面積約620平米,廣告牌亮化部分長度約70m,23盞燈,具體詳見圖紙。
二、詢價內容
本次詢價內容:六安徽鹽·湖公館售樓部及廣告牌亮化設計與施工。包括亮化方案及施工圖設計、亮化工程施工、安全文明、驗收、利潤、管理費、稅金等所有費用。
三、參加單位資格要求: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企業業績:企業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接過類似項目工程業績工程質量合格;(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提供復印件,原件備查。下同);
4.擬派項目經理:具備機電工程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件。提供往前追溯一年的參加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和繳納明細;
5.所投燈具生產企業必須具備ISO9000認證。
四、補充說明
1.本次采用資格初審方式,即先行報名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后確定參選單位,再給參選單位發圖紙和詢價函等資料,參選單位根據資料參與報價等;(招選單位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參選單位)
2.施工工期要求:資格初審后,給予明確。
3.參選單位必須承諾:未經詢價方許可,不得將項目轉包或分包給其他單位,一經發現將立即終止合同,并賠償由此造成詢價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4.成交原則:我公司將組成詢價小組,在滿足工程采購需求與圖紙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由詢價小組根據參選單位提供的的報價、施工期限、質量標準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合作單位。
5.參選單位報價一經認可,即為簽約的合同價。一經做出報價,有效期內不可撤回。
6.參選人應根據詢價函中各項要求編制報價函,一切降低本詢價函要求的報價函均視為無效報價文件。
7.與參選單位擬簽訂的合同主要條款
7.1 招選人與合作單位應根據本詢價函的規定,簽訂正式合同。
7.2 合同價款:報價人所列的分類項目綜合單價,結算時價格不予調整。
7.3 付款方式:由參選單位自報(作為本次是否中選條件之一)。
7.4 結算方式:工程變更按報價人提供的報價函進行調整,其他材料、人工均不作調整。
8.中選方施工用水、電按實際使用計量,費用由中選方承擔。
9.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9.1 供應商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應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質量檢測標準,材料設備使用前需向詢價單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廠合格證、出廠檢測報告及進場復試報告等資料。
9.2 質保期自為2年,其中燈具為1年。
9.3 報價人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售后服務承諾。
五、報名時間和報名資料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28日中午12時,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時間);
2.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①單位介紹信或法人委托書;
②被授權人身份證明;
③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④擬派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業績證明材料、社保證明和繳納明細等;
⑤企業類似項目業績證明材料。
以上資料裝訂成冊,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招選人可根據報名材料選擇詢價入圍單位,對未入選單位不作解釋。(報名時,需現場提供原件查驗)
六、聯系方式
招選單位:安徽鹽業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皖西大道上東•陽光城6號辦公樓5樓成本部(成本合約部)
聯 系 人:李廣勇 郭峰
電 話:0564-3630680
傳 真:0564-3630937
E-mail:674453037@qq.com
安徽鹽業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