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營工作需要,合肥市肥西鹽業有限公司擬將公司新址綜合樓2樓、3樓及兩間為獨立門廳的門面房整體打包對外招租。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合肥市肥西鹽業有限公司新址綜合樓位于肥西縣上派鎮珍珠路。該綜合樓二樓、三樓和獨立門廳總計面積約1500平方米,其中獨立門廳為一樓兩間門面房,面積約150平方米,可從事酒店經營、辦學、辦公等。
二、指導思想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按競租原則公開招租。
三、房屋租賃用途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肥西縣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肥西縣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不得從事危險物品行業、違法行業、休閑會所及其他不適宜經營項,否則視作違約。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四、承租條件
1、承租人應是法人、社團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無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
2、承租方應按國家法律規定合法經營。
3、本次招租,競租人自行到現場勘驗。
五、租期
5年(2017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在上述承租期間,如因企業改革、改制或政府城建規劃等政策原因,鹽業公司有權提前收回場所,不為違約。
六、招租方式
采取競租方式出租,在競租起步價基礎上按最終競價最高者取得承租權。
七、租金
第一年自2017年 月 日起(以場所實際交付時間為準)整體招租的月租金競租起步價為18900元。以后每年價格按一定比率遞增,具體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增長率分別為2%、5%、9%、10%。
八、競租報名等手續辦理
競租者應在2017年3月24日17:30前將競租保證金匯入到合肥市肥西鹽業有限公司賬戶,并于2017年3月24日17:30前憑匯款憑證和有效證件到公司制定地點(上派鎮珍珠路肥西縣鹽業公司綜合樓5樓辦公室)辦理競租申請登記手續方可取得競租資格,逾期不予辦理。
九、競租辦法
1、在競租起步價每月18900元的基礎上,按最終競價最高者取得承租權。投標價低于每月投標起步價的標為廢標。
2、凡有意承租者,需于2017年3月24日17:30前到合肥市肥西鹽業有限公司辦公室登記。登記時,競租者須繳納30000元競租保證金。如果取得承租權,公司將在承租期滿時退還保證金;如果取得承租權后又放棄承租,視作違約,不再退還違約者保證金,同時肥西縣鹽業公司有權選擇競租價格位居第二高者遞補;如果未取得承租權,公司將在揭標后7日內無息退還保證金。
3、競租辦法。
競租采用暗標形式,一次成功。如出現相同的最高價格,當場進行第二輪封標、競租,直至出現一個最高價格為止。
4、競租時間。2017年 3月28日下午16:00開始,逾期視作放棄。
5、競租地點。公司新址5樓會議室。
6、一旦中標,中標人于2017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逾期視作放棄承租權,肥西縣鹽業公司不再退還競租保證金。
九、對意向承租人的特別要求
1、肥西縣鹽業公司以現有狀態房屋場所對外出租。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肥西縣鹽業公司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完成報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現狀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本次房屋出租以列示的標的面積為限,以移交時的實際現狀為準。實際移交面積與本公告中公示面積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面積誤差不調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3、租賃期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營,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承租期間不得在場所內亂搭亂建,不得將場所分割給他人用,否則視作違約。
4、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5、租賃期內, 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必須按照甲方房屋的總體設計布局要求、安全要求進行,不得改變原房屋結構、場所現狀,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6、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如因鹽業企業改革、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而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7、《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肥西縣鹽業公司,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或,承租方將場所回復原樣交還給出租方。
8、承租人自中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簽合同的視作放棄承租權,承租方不再退還競租保證金。
9、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10、未盡事宜,合肥市肥西鹽業有限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
聯系人:余先生
聯系電話:13856045328 0551-6884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