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蕪湖鹽業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及訴訟(含仲裁,下同)案件代理工作,根據國家、省及集團公司關于服務采購管理的相關規定,擬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選擇律師事務所從事前述工作,參與競爭性談判的律師事務所服務團隊原則上不少于3名律師。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代理期限及時間。本次確定的律師事務所代理期限為一年,自簽訂代理合同之日起算,經雙方同意該代理期限可延長。
二、服務內容。
1、協助公司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公司管理事宜、經營決策等提出法律意見;
2、參與起草、審核公司的規章制度;
3、為公司起草、審核合同、協議、章程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4、接受公司委托,代理各類刑事、民事、行政或其他糾紛的訴訟、仲裁、協商、和解、調解、執行;
5、提供法律咨詢;
6、每年向公司員工提供不少于兩次法律培訓;
7、公司要求的其他服務內容。
律師事務所提供上述服務時,公司要求其就相關事項出具書面意見的,應予以滿足。
三、報名要求。
參與競爭性談判的項目負責人需具有十年以上執業經驗;承諾每月不少于2次在公司辦公場所集中提供審查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審批、協議訂立、招投標文件及規范性文件等服務;日常應隨時根據公司要求到指定地點現場指導或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處理有關法律事務。
請參與談判的律所提供如下資料:
1、律師事務所簡介及聯系方式;
2、資質證書復印件(執業許可證正副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3、律師個人資料;
主辦律師的工作簡歷及獲得獎勵情況;代理律師的身份證復印件、律師證復印件、工作證明、簡歷、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應載明全權委托該律師參與我公司競爭性談判及中標后該律師即從事我公司法律顧問及訴訟代理工作);
4、報價;
(1)常年法律顧問收費統一報價為3萬元/年。
(2)為規范各律所報價,保證報價評比的公平性,報價以安徽省物價局規定的代理民事訴訟收費標準《省物價局省司法廳關于重新公布安徽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皖價服[2013]17號)各檔下限收費比率的折扣作為統一形式。(注:各檔比率折扣應為同一折扣,折扣不一致的報價無效,如律所A報價統一為各檔折扣的120%,律所B報價統一為各檔折扣的100%,律所C報價統一為各檔折扣的70%。)
同時為推進訴訟及執行的進度,我公司按照回款時點實際支付代理費,即以我公司實際獲得清償金額作為計算基數,支付截止期限為到賬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具體為:訴訟立案3個月內(含3個月)到賬的按中標報價的100%進行支付,3-6個月內(含6個月)到賬的按中標報價的80%進行支付,6-12個月內(含12個月)到賬的按中標報價的50%進行支付,12個月以上到賬的按中標報價的30%進行支付。
5、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請各參與談判的律師事務所提供:(1)參與談判的律師近三年來代理經濟金融類案件的明細表格(包括承辦律師、立案時間、訴訟金額)并提供為我公司認可的佐證材料;(2)上述案件回款情況的明細表格(包括承辦律師、立案時間、訴訟金額、回款時間、回款金額)并提供為我公司認可的佐證材料;(3)全職律師的名單;(4)事務所成立時間(屬分支機構的提供總所成立時間)。
6、近三年來未受行政處罰的聲明(自
以上資料請加蓋律所公章并密封,于2018年11月6日前遞交我公司。(非工作時間遞交資料的,請發送除報價外的剩余資料掃描件到工作郵箱,談判當日上午9時遞交全套紙質資料。具體談判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7、其他要求:本次談判不接受聯合體參與談判,律師事務所營業場所必須在蕪湖市內。
四、本次談判最終確定常年法律顧問律所一家、訴訟案件代理律所兩家(含常年法律顧問律所,即常年法律顧問律所自動為訴訟案件代理律所)。最終簽訂案件代理合同中的代理費收取標準為兩家律師事務所中最低報價,若公司委托中標人代理訴訟或仲裁案件,中標律師事務所須無條件接受委托。
五、地址:蕪湖市銀湖北路37號綠莊大廈8樓。
六、聯系人:張經理,聯系電話:0553-5801639 ;
孫經理,聯系電話:0553-5801636
聯系郵箱:5174006119@qq.com
七、若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疑問的,請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6日向上述聯系人書面申請答疑。
蕪湖鹽業小額貸款有限公司